医生形象代言违法?南宁一企业被罚4.8万元细节曝光
您知道吗?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近期掀起一场广告监管风暴!据11月18日最新消息,从今年5月至11月中旬,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“护苗助老”专项整治行动,雷霆查处医疗、药品等领域违法广告案件42起,罚没金额高达102万元。这一行动精准打击了医疗美容、保健食品、金融投资等领域的乱象,筑牢老年人和青少年权益防线,彻底净化广告市场。
执法部门联动广电、中医药等多方力量,突击检查社区、公园、广场等人员密集区,深挖“保健”“投资”推销黑点;同时紧盯养老院、校外培训机构等敏感场所,节假日和促销期更是布下天网,全覆盖监管。
半年间,监管部门密集监测保健食品广告1345条、医疗器械广告663条等共计数千条线索,最终查处42起案件,罚没102万元,责令停止发布医疗广告10条,开展行政约谈两次,成效显著。
典型案例1
保健食品宣称治病?陕西药企被重罚30万元!
调查显示,陕西某制药公司通过广西媒体发布“中医话养生”广告,竟将保健食品“某液”鼓吹为治病良方,违反《广告法》第十八条;同时药品广告滥用代言人,触犯第十六条规定。南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出30万元罚单,以儆效尤。
典型案例2
医生形象代言踩红线,南宁网络公司被查罚4.8万元
2021年1月,南宁某网络科技公司代理浏览器平台广告推广,在“3•15”晚会前发布73家医疗机构广告,其中南宁多家医院广告滥用医生形象代言,事实确凿。作为发布者未尽审查义务,该公司违反《广告法》第十六条,被处4.8万元罚款。
典型案例3
招商广告藏风险?广西一公司被罚2.13万元
广西某公司自2016年起在网站发布招商广告,虽标注“本表只做参考使用”,却未提示投资风险,违反《广告法》第二十五条。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、消除影响,并处罚款2.1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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